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科学技术部
文号国科发奖〔2023〕225号
AI 摘要
科技部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科发奖〔2023〕225号),明确国家科技奖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具备资格的专家、组织机构及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可提名,规范提名资格、程序与要求。
AI 解读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专家限最高奖获奖者、院士(不超过75岁)及2000年后国家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超过70岁),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亦具提名资格。提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不早于提名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后,具体以每次提名工作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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