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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修订)

科学技术部 查看原文
发布机构科学技术部
申报开始2022-01-01
AI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12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共十二章,覆盖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科技人才与保障监督等,面向全国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及科技人员,属基础性法律,无具体资金申报条款。

AI 解读

本法为科技创新领域基础性法律,而非专项申报项目,无申报条件、资金额度或截止日期。法律确立国家创新体系与新型举国体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享受相关支持政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人员均可在其框架下开展创新活动并依法享受保障措施。

适合谁申报

全国范围内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含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广大科学技术人员;本法为法律框架性文件,适合作为企业科技创新与政策申报的依据参考,而非直接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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