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年修订)
发布机构科学技术部
AI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于2024年12月25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并施行,属基础性法律,无资金支持与申报安排,适用对象覆盖机关、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媒体等全社会科普主体。
AI 解读
本法是科普领域基础性法律,明确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并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法律要求科技企业将科普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鼓励企业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科研生产设施。本法非申报类政策,不涉及资助金额与申报截止日期,相关主体应依法履行科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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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申报对象限制;科技企业、各级各类学校、科研机构、新闻出版与互联网平台、社会团体等均需依法开展科普,科技企业可依托开放科研生产设施落实科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