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财政部
申报开始2027-01-01
文号财预〔2026〕67号
AI 摘要
财政部印发财预〔2026〕67号通知,制定《202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地方财政厅(局)及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在预算收支管理中执行,不涉及资金支持与申报事项。
AI 解读
本通知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年度例行更新文件,在《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基础上制定2027年科目,属财政预算管理基础性规范,不设申报条件、支持金额或截止日期。各级预算单位须自2027年1月1日起在预算收支管理中执行新科目,可通过附件的科目调整方案及修订前后对照表了解变化。对企业而言,该文件主要影响涉及财政资金核算的科目对接,无直接申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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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申报对象;适用于执行政府预算管理的各级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及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企业仅需在涉及财政资金核算与对接时关注科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