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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查看原文
发布机构财政部
支持金额100万元
文号财会〔2026〕12号
AI 摘要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财会〔2026〕12号),规范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投保、承保、理赔与监管,明确最低累计赔偿限额,要求每年5月31日前报备投保信息。

AI 解读

本办法为行业监管规范,非资金支持政策,无申报资助安排。核心要求: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及金融企业等涉及公共利益实体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合伙人数与10000万元中的较高者;其他事务所不低于上年度审计收入与50万元×合伙人(股东)人数中的较高者。达到限额并履行程序后可不再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并须每年5月31日前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

适合谁申报

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及承保该险种的财产保险公司,尤其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金融企业等涉及公共利益实体审计业务的大中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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