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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政司 查看原文
发布机构税政司
申报开始2026-09-01
文号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
AI 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5号公告,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事项,界定进项税额可抵扣与不得抵扣情形,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全部增值税纳税人,不涉及资金支持。

AI 解读

本公告依据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明确取得保险赔付、接受捐赠、合同未履行的违约金收入、无偿提供服务、转让相关应收账款债权、与收入或数量不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等六类情形对应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股权转让、股息红利、货物期货交易(不含实物交割)等情形不得抵扣。同时规定一般纳税人放弃增值税优惠须以书面形式声明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财税〔2007〕127号第一条等同时废止。

适合谁申报

全部增值税纳税人,尤其是涉及保险赔付、资产捐赠、财政补贴、股权转让、电信服务、资产重组、门票收入、农产品收购及折扣开票等业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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